1.光合产氢微藻在鉴定或辅助鉴定待测化合物是否为放氢催化剂中的应用;其中,鉴定或辅助鉴定待测化合物是否为放氢催化剂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将待测化合物加入到光合产氢微藻的产氢培养体系中得到待测化合物的产氢培养体系,所述待测化合物在所述待测化合物的产氢培养体系中的浓度不影响或促进所述微藻细胞的生长;同时设不加所述待测化合物的微藻产氢培养体系作为对照产氢培养体系,在相同条件下进行培养,检测如下时间段内所述待测化合物的产氢培养体系和所述对照产氢培养体系内的氢气产量,如果所述待测化合物的产氢培养体系的氢气产量高于所述对照产氢培养体系的氢气产量,该待测化合物为候选放氢催化剂,如果所述待测化合物的产氢培养体系的氢气产量不高于所述对照产氢培养体系的氢气产量,该待测化合物为非候选放氢催化剂;所述时间段为所述对照产氢培养体系内的所述光合产氢微藻的产氢活性最高时期; 所述光合产氢微藻为莱茵衣藻(Chlamydomonas reinhardtii)野生型CC124;所述待测化合物是下述PDT、ADT-1和ADT-2这三种化合物中的任一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待测化合物为所述ADT-1,不影响所述光合产氢微藻细胞生长的浓度是10
-6mol/L。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合产氢微藻的产氢培养体系采用的培养基中不含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