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 申请号/专利号 202020274086.8
- 技术(专利)名称 一种可穿刺腹腔镜吸引器
- 项目单位
- 发明人 何超
- 行业类别 人类生活必需品
- 技术成熟度 详情咨询
- 交易价格 ¥面议
- 联系人 何超
- 发布时间 2022-02-28
项目简介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穿刺腹腔镜吸引器,包括固定外壳,设置在固定外壳的前端、且前端为盲管的内流通管,开设在内流通管的前端侧边缘的数个引流侧孔,套设在内流通管上、且与内流通管采用螺纹连接的旋钮,套设在内流通管上、且后端与旋钮固定连接的外鞘管,设置在外鞘管的前端的外鞘管尖,与固定外壳一体成型的后握把,开设在固定外壳内的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开设在后握把内、且与第一管道连通的第三管道,贯穿固定外壳设置、且置于第一管道与第二管道的连接处的换向阀芯组件,设置在第一管道内的限速阀,开设在固定外壳的下部的空腔,顶部与限速阀固定连接的前握把,与第三管道连接的负压接气管,以及与第二管道连接的进水管。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腹腔镜手术用具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可穿刺腹腔镜吸引器。
背景技术
在行腹腔镜手术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手术部位积液(积脓)的情况,因此,需要放出积液(积脓)以便于进一步手术操作;但是,现有的操作方式往往是用超声刀或其他能量工具将积液(积脓)的囊壁破坏,然后用吸引器吸走积液(积脓),在此过程中经常出现积液(积脓)漏到手术操作部位,导致视野不清,污染手术操作区域,导致术后感染进一步加重等。例如:在后腹腔镜无功能脓肾的切除,若不吸出脓液,手术操作困难;现有吸引器在吸出脓液的过程中容易漏出脓液污染操作部位,造成术后的后腹腔感染。再例如:腹腔镜肝脓肿开窗引流,开窗引流的过程中脓液往往漏出造成腹腔感染,增加术后腹膜炎的风险。同时现有腹腔镜器械普遍为类似“手枪”的形状,带有握把握持方便;但是吸引器普遍设计为“三通”形状,握持不方便,如申请号为“200920052214.8”、名称为“防堵塞腹腔镜冲洗吸引器”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因此,急需提出一种结构简单、操作简便、功能齐全的可穿刺腹腔镜吸引器。实用新型内容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穿刺腹腔镜吸引器,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可穿刺腹腔镜吸引器,包括固定外壳,设置在固定外壳的前端、且前端为盲管的内流通管,开设在内流通管的前端侧边缘、且与内流通管的盲管连通的数个引流侧孔,套设在内流通管上、且与内流通管采用螺纹连接的旋钮,套设在内流通管上、且后端与旋钮固定连接的外鞘管,设置在外鞘管的前端的外鞘管尖,与固定外壳一体成型的后握把,开设在固定外壳内的第一管道,开设在固定外壳内、且与第一管道连通的第二管道,开设在后握把内、且与第一管道连通的第三管道,贯穿固定外壳设置、且置于所述第一管道与第二管道的连接处的换向阀芯组件,设置在第一管道内、且与固定外壳铰接的限速阀,开设在固定外壳的下部的空腔,顶部与限速阀固定连接、且贯穿空腔设置的前握把,与第三管道连接的负压接气管,以及与第二管道连接的进水管。进一步地,所述可穿刺腹腔镜吸引器,还包括沿垂直于第一管道方向开设在固定外壳内的阀芯贯穿孔;所述换向阀芯组件包括采用螺纹与阀芯贯穿孔连接的调节阀芯杆,以及开设在调节阀芯杆上的通孔和L通孔。进一步地,所述换向阀芯组件还包括一一对应与调节阀芯杆的端部连接的左调整轮和右调整轮。更进一步地,所述可穿刺腹腔镜吸引器,还包括设置在空腔内、用于前握把挤压复归的复归弹簧。进一步地,所述限速阀包括沿垂直于第一管道方向置于所述固定外壳内的阀片连杆,以及设置在第一管道内、且与阀片连杆固定连接的阀片。优选地,所述前握把的上端呈Y形状,且Y形状的顶端与阀片连杆固定连接。进一步地,所述限速阀还包括套设在阀片连杆上的密封圈。进一步地,所述可穿刺腹腔镜吸引器,还包括开设在后握把的后端的防滑纹。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1)本实用新型巧妙地在外鞘管的前端设置穿刺的外鞘管尖,并且在内流通管前端侧边缘上开设有数个引流侧孔;本实用新型通过旋转旋钮便可实现外鞘管尖的遮挡、引流侧孔露出至积液处;如此一来,便能实现穿刺与排液快速切换;(2)本实用新型在固定外壳开设有管道供进水管和负压接气管连接;本实用新型巧妙地设置了换向阀芯组件,通过旋转便可实现第一管道与进水管或负压接气管接通切换;(3)本实用新型在第一管道内设置有限速阀,其有效、便捷地控制吸引力的强弱和进水的流量大小;另外,本实用新型利用前握把挤压操作;本实用新型的前握把的顶端呈Y形状,如此一来,便能保证限速阀受力平衡,有效地避免阀片偏移卡涩;(4)本实用新型的调节阀芯杆与阀芯贯穿孔采用螺纹连接,既能保证阀芯连接可以,又能充当环形密封,保证吸引和进水密封可靠;(5)本实用新型巧妙地设置防滑纹,保证操作更可靠;另外,本实用新型的前握把采用圆形环扣类型,其限速调整更可靠;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操作简便、功能齐全、调节便利等等优点,在腹腔镜手术用具技术领域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和推广价值。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使用的附图作简单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保护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图3为图2的A-A剖面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吸引状态图。图5为图1的B-B剖面示意图。图6为图2的C-C剖面示意图。图7为图2的D-D剖面示意图。图8为图5的E-E剖面示意图。上述附图中,附图标记对应的部件名称如下:1-固定外壳,2-内流通管,3-旋钮,4-外鞘管,5-后握把,6-负压接气管,7-前握把,8-进水管,9-左调整轮,10-右调整轮,11-调节阀芯杆,12-第一管道,13-第二管道,14-第三管道,15-阀芯贯穿孔,16-空腔,17-限速阀,18-复归弹簧,19-引流侧孔,20-通孔,21-L通孔,22-外鞘管尖,23-防滑纹,171-阀片连杆,172-阀片,173-密封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为清楚,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实施例如图1至图8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穿刺腹腔镜吸引器。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第一”、“第二”等序号用语仅用于区分同类部件,不能理解成对保护范围的特定限定。另外,本实施例中所述“底部”、“顶部”、“四周边缘”、“中央”等方位性用语是基于附图来说明的。具体来说,本实施例的一种可穿刺腹腔镜吸引器,包括固定外壳1,设置在固定外壳1的前端、且前端为盲管的内流通管2,开设在内流通管2的前端侧边缘、且与内流通管2的盲管连通的数个引流侧孔19,套设在内流通管2上、且与内流通管2采用螺纹连接的旋钮3,套设在内流通管2上、且后端与旋钮3固定连接的外鞘管4,设置在外鞘管4的前端的外鞘管尖22,与固定外壳1一体成型的后握把5,开设在固定外壳1内的第一管道12,开设在固定外壳1内、且与第一管道12连通的第二管道13,开设在后握把5内、且与第一管道12连通的第三管道14,贯穿固定外壳1设置、且置于所述第一管道12与第二管道13的连接处的换向阀芯组件,设置在第一管道12内、且与固定外壳1铰接的限速阀17,开设在固定外壳1的下部的空腔16,顶部与限速阀17固定连接、且贯穿空腔16设置的前握把7,与第三管道14连接的负压接气管6,与第二管道13连接的进水管8,沿垂直于第一管道12方向开设在固定外壳1内的阀芯贯穿孔15,设置在空腔16内、用于前握把7挤压复归的复归弹簧18,以及开设在后握把5的后端的防滑纹23。在本实施例中,该换向阀芯组件包括采用螺纹与阀芯贯穿孔15连接的调节阀芯杆11,开设在调节阀芯杆11上的通孔20和L通孔21,以及一一对应与调节阀芯杆11的端部连接的左调整轮9和右调整轮10。另外,本实施例的限速阀17采用蝶阀结构,其包括沿垂直于第一管道12方向置于所述固定外壳1内的阀片连杆171,设置在第一管道12内、且与阀片连杆171固定连接的阀片172,以及套设在阀片连杆171上的密封圈173。其中,前握把7的上端呈Y形状,且Y形状的顶端与阀片连杆171固定连接。下面简要说明本装置的工作原理:首先,旋转旋钮3使内流通管2回收至外鞘管4内,且外鞘管尖22露出;旋转左调整轮9或右调整轮10,使得第一管道12正对通孔20与L通孔21之间的实心部分;如图8所示,本实施例的内流通管2的前端设置成盲管结构,其有效地避免穿刺过程中组织堵塞内流通管2,为积液排出和快速穿刺提供保障;在本实施例中医务人员手握后握把5便可进行穿刺操作,当到达积液需要排除积液时,旋转旋钮3,使得内流通管2伸出外鞘管4,并且使引流侧孔19正对积液处,且外鞘管尖22处于回收状态;旋转左调整轮9或右调整轮10采用通孔20连通第一管道12(与引流侧孔19连通)与负压接气管6,以实现负压吸引积液;另外,在本实施例清洗管道或冲洗手术创面时只需要旋转左调整轮9或右调整轮10,使得L通孔21连接第一管道12与进水管8即可。其中,采用进水清洗并利用负压接气管吸引清洗液,如此一来,便能保证腹腔镜视野更清晰,创面更加清洁。在本实施例中,医务人员扣动前握把7向后握把5移动,阀片172以阀片连杆171为转轴旋转,使得第一管道12的通道遮挡部分变小,即流道变大;如此一来,便可实现吸引力的强弱和进水的流量大小控制;另外,本实施例采用复归弹簧18进行阀片172复位遮挡第一管道12。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但凡采用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原理,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非创造性劳动而作出的变化,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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